安全出口指示灯设置规范
- 发表时间: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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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指示灯的设置规范主要包括安装位置、高度、间距、电源要求、照明度以及视觉效果等方面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设置规范:
一、安装位置
建筑物内正常出口和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指示灯应设置在建筑物内通往室外的正常出口和应急通道的出口处,如多层和高层建筑的各楼层通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口。
特定场所:
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入口的上方。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与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时,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楼梯通向地面层疏散门的上方。
直通室外疏散门和室外疏散楼梯出口的上方。
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时,应设置在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上方。
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防烟前室、避难走道入口的上方。
步行街两侧商铺通向步行街疏散门的上方。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上方。
二、安装高度
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高度一般在2.2到2.5米之间,以防止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雾影响视觉,确保人员在疏散时能够清晰地看到指示灯的指示方向。如果门框太高,可以安装在门框的侧口位置。

三、间距要求
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或安全紧急出口通道安装的应急疏散指示灯间距不应大于20米。这样可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无论人员从哪个位置疏散,都能够找到正确的紧急逃生出口。
四、电源要求
双电源:安全出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一个是正常电源,另一个是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可以通过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蓄电池供电时间不能低于两个小时。
独立供电:标志灯应有独立的电源供电,保证在断电的情况下能够正常照明。指示牌、夜光指示牌等不带独立供电的,是不符合要求的。
五、照明度
安全出口指示灯的照明度不能低于0.5lx,要能够充分照亮走道和楼梯,同时不能影响控制室或发电机房的正常照明。
六、视觉效果
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正面画面部分应尽量与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垂直角度,以便人员在疏散时能够清晰地看到指示灯的指示方向。此外,指示灯的亮度要符合要求,不得遮挡,以确保其视觉效果良好。

七、其他要求
材料要求: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制作材料应选用不燃材料,以形成保护罩,防止在火灾中燃烧,保障人员安全疏散。
维护检查:定期对安全出口指示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如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综上所述,安全出口指示灯的设置规范严格且全面,旨在确保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到正确的紧急逃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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